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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的批复

时间:2026-07-15 18:34:31 来源:秘书处 作者: 阅读:135

冀经协批字〔2026〕016号

 
关于同意设立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的批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康养经济的战略部署,促进整合行业资源,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速康养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党支部同意,依据《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章程》、《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经秘书处考察评估,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同意设立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
       附件1: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组织成员
       附件2: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业务范围
       此复。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2026年7月15日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
组织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张占桥
       副主任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周爱校、宫 芳、谷晓亮、邵志恒、吴冲洋、庞武龙
       王云步
       办公室主任/专员:李广义
       副专员:王宁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
业务范围
 
       一、政策研究与标准建设。开展康养家居领域政策法规、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和协会提供决策参考;组织或参与制修订康养家居相关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宣传推广康养家居领域标准规范,推动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
       二、技术协作与创新推广。推动适老化、无障碍、智能化家居技术的研发协作与成果转化;组织开展康养家居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的展示推介和示范应用;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促进科研院所、设计机构、制造企业与康养服务机构的对接协作。
       三、信息交流与平台建设。采集、整理、发布康养家居产业市场信息、技术动态和发展数据;组织举办康养家居产业论坛、研讨会、技术讲座、展览展销等交流活动。
       四、咨询服务与行业指导。为会员单位和社会提供康养家居项目策划、规划设计、产品选型、运营管理等专业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康养家居产品适老化设计、无障碍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康养家居产业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发布行业分析报告。
       五、人才培养与技能提升。组织开展康养家居设计、安装、评估、适配等专业人才培训;联合有关机构开展职业技能评定和继续教育;普及推广康养家居理念和科学知识,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应用水平。
       六、行业自律与权益维护。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行业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康养家居产品质量监督、评估与认证服务工作。
       七、对外合作与融合发展。加强与康养服务、医疗健康、建筑设计、家装建材等相关行业组织的工作联系;推动省内外康养家居产业交流合作,促进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承担协会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工作须知

 
         一、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为本会内设工作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依据本会授权开展活动,并接受本会的全面领导与监督管理。
        二、康养家居产业工作委员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聚焦康养产业与家居产业深度融合,以技术协作、信息交流、标准推广、咨询服务、展示示范等为重点,积极推动我省康养家居产业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服务民生需求。
        三、接此批复后,应制定工作规则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将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规则报协会秘书处备案。工作委员会不得再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四、工作委员会经费自筹,必须严格执行协会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收支纳入协会统一核算和管理,不得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开展重大活动及重要事项,须提前形成书面方案报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工作委员会印章由协会按规定统一刻制、保管,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印章管理使用安全规范。印章主要用于工作联络、业务衔接等日常事务,不得用于签署经济合同及其他可能使协会承担法律责任的文件。
       六、工作委员会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协会将定期对工作委员会的活动情况、遵纪守规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评估,对运行不规范或未发挥应有作用的,视情予以通报整改或按程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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