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商环境舆情分析师岗位能力要求和评价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关于《营商环境舆情分析师岗位能力要求和评价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以及《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立项评审及表决,《营商环境舆情分析师岗位能力要求和评价规范》、《企业新闻发言人职业能力要求和评价规范》、《企业舆情风险分析师能力评定规范》三项团体标准项目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0311-87837776 联系人:张梓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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