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加入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理事单位会员的通知
关于邀请加入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理事单位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机构):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始成立于2006年,是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省级社会组织,受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业管理领导,并在上级党委中共河北省社会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以“推进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致力于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
为充分发挥促进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商贸流通、现代服务、工业生产等重点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各行业企业之间的深度交流与合作,依据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第四届二次理事会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相关单位(机构)加入理事单位会员。本次入会免收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邀请范围
在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商贸流通、现代服务、工业生产等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依法注册、守法经营,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社会影响;
2.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3.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和宗旨,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4.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理事单位权利
1.政治权利: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可参与审议协会日常重要决定和决议;
2.活动参与: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行业论坛、技术交流会、国际考察等活动,拓宽人脉资源与合作渠道;
3.宣传推广:协会官方网络优先报道企业先进经验与经营活动,协会会刊给予封三人物宣传及内页版面宣传;
4.培训服务: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免费培训;
5.资源对接: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政策解读、项目对接、产业规划、法律援助、金融服务等支持;
6.权益保护:享受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的专业调解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7.国际拓展:优先参与协会国际交流中心组织的“走出去”活动,开拓海外市场。
三、入会程序
1.提交申请:填写《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将入会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介绍三个文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2.资格审核:协会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秘书处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成为理事单位,核发批准文件和公示。
欢迎全省各领域优秀企业踊跃报名,携手共进,合作共赢!
附件:1:理事单位会员登记表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2026年4月15日
(联系人:杨三喜 田同策 高鸣远 0311-87837776)
我要评论
[!--temp.pl--]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