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准则与评价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关于《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准则与评价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以及《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立项评审及表决,《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准则与评价规范》、《经济技术产业园区运营人才能力评价规范》、《文旅策划专业人员能力评价规范》、《零工经济策略师职业培训和评价规范》、《社会力量应急救援服务能力提升培训评价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项目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
(联系电话:0311-87837776 联系人:张梓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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